河北职称信息管理系统(入口 流程)(2025参考)
一、系统入口指南
河北省职称信息管理系统提供网页端与移动端双入口。网页版需登录河北省人社厅官网,点击"职称评审管理"栏目下的"职称申报"链接进入,或直接访问系统专用网址http://111.63.208.196:8080。移动端用户可通过"河北人社"APP操作,在首页"服务"模块选择"人事人才"栏目,点击"职称查询"功能即可使用。系统支持初、中、高级职称的申报与查询,但卫生、会计等全国统考专业需通过国家平台查询证书。
二、申报流程详解
申报人需先完成实名注册,登录后选择评审方式(社会化评审或单位自主评审)及申报类别(正常申报/转评/绿色通道等)。按系统提示依次填写个人信息、教育背景、工作履历及近十年专业技术经历,上传学历证书、现有职称证明、业绩成果等扫描件。业绩材料需包含项目报告、专利证书或论文检索截图,论文需附期刊封面及知网万方收录页。确认信息无误后提交至用人单位审核端,同步打印《职称申报初审表[](@replace=10001)》等纸质材料。
三、审核环节步骤
用人单位经办人需在线审核材料真实性与完整性,组织单位内部公示5个工作日。审核通过后下载《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表》并加盖公章。后续由单位统一预约人才中心现场核验,经办人携带申报材料原件及装订成册的纸质档案(含委托评审函、承诺书、公示证明等)至指定地点提交。人才中心核验通过后,申报信息进入评委会评审阶段。
四、注意事项提醒
申报时间通常集中在每年8月至10月,逾期系统关闭。继续教育学时需达标,近五年每年完成不少于90学时(公需课≥30学时)。社保缴纳单位须与申报单位一致,高级职称要求属地连续缴纳满5年。材料扫描件需清晰完整,单文件不超过5MB,论文专著需体现本人贡献章节。单位审核后状态显示"审核中",若被退回需在3个工作日内补正重提。评审结果公示后,电子证书可在系统内直接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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