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入口 流程)(2025参考)

    时间:2025-06-09 07:10:03作者:admin分类:教育资讯3

    一、继续教育要求与学时分配

    宁波市专业技术人员需按规定每年完成不少于90学时的继续教育,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一般公需科目不少于18学时。学习时间通常为当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逾期未完成的可在次年上半年补训(会计专业课程可延至次年6月底)。

    二、网站入口与注册流程

    入口地址:宁波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http://nbzj.chinahrt.com)为官方学习平台。会计人员也可通过宁波市财政局官网"宁波会计之窗"专栏(https://kj.czj.ningbo.gov.cn)的"继续教育网上报名系统"跳转链接进入。

    注册步骤:首次使用者需在网站首页点击"注册",填写身份证号、姓名、手机号等真实信息,选择所属行政区划及单位(若无对应单位可选"其他单位"),设置登录密码后完成注册。已注册人员直接输入证件号与密码登录。

    三、课程学习流程

    课程选择:登录后在"课程中心"选择科目。一般公需科目免费学习;专业科目部分课程需付费(如经信类按5元/学时计费),支持在线申请电子发票。

    学习形式:通过在线视频学习、阅读资料、在线测试等方式完成课时。系统自动记录学时进度,需确保每门课程学习时长达标并通过考核。

    四、学分登记与查询

    完成课程后,学时数据自动同步至"宁波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管理系统"(https://nbzj.nbhr.org.cn/ZJXS/)。学员可登录该系统查询本年度及历史学时情况,下载或打印《学时登记证明[](@replace=10001)》用于职称评审等场景。

    五、注意事项

    会计人员需同时完成会计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学习,专业科目培训需通过"宁波会计之窗"报名(网络或面授)。未完成信息采集的会计人员需先通过"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变更"系统登记,否则学分不予确认。面授培训需实名签到(每半天1次),缺勤将影响学分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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