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入口 流程)(2025参考)
一、系统登录入口
天津市学生可通过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统一入口(http://xszz.scedu.net/)进行操作。使用前需确保安装火狐浏览器,并准备Excel软件用于模板导入。首次登录时,学校操作人员需使用初始密码(如13579或Zizhuxt@123),登录后需立即修改密码以确保安全。学籍信息需提前在学籍系统中完善并经市级审核,否则将影响资助系统同步。
二、核心操作流程
1. 家庭经济信息录入:登录后进入"资助业务管理-学生信息管理",下载模板填写学生家庭经济信息,包括收入、负债等情况,保存后批量导入系统。需确保数据准确,仅限资助名单内学生录入。
2. 困难等级认定:在"困难学生认定管理"模块选择学生进行等级认定。特殊困难等级适用于建档立卡、低保、残疾等中央下发名单学生,需上传佐证材料;其他困难学生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一般困难"或"困难",认定原因需具体说明(如"家庭欠债XX元")。
3. 资助名单录入:进入"资助项目管理-政府资助",选择寄宿生或非寄宿生生活补助项目。按学期下载模板填写学生资助信息,匹配发放标准:小学寄宿生500元/学期,非寄宿生250元;初中寄宿生625元,非寄宿生312.5元。需核对学籍号与身份证号,缺失者无法发放。
4. 审核与发放:学校审核人员登录后对资助名单进行初审,提交至区级主管部门二次审核。审核通过后,系统生成发放记录,资金将打入学生指定信用社账户。期间可通过"资助名单审核"模块跟踪进度,被退回的申请需修改后重新提交。
三、关键注意事项
操作时限为每月25日系统维护前完成当批录入,学期末(6月底)为集中录入期。外省学生、无学籍或身份证号者无法纳入系统。需特别注意:全国比对名单以"重点保障人群情况查询-中央下发"为准,"自采集"名单需人工核实;资金发放数据需与报送教育局的花名册完全一致。若遇系统同步延迟(约1-2天),需确认学籍信息是否已审核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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