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平台(入口 流程)(2025参考)

    时间:2025-06-09 04:56:01作者:admin分类:教育资讯3

    一、平台入口与登录方式

    浙江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平台已接入全国固体废物和化学品管理信息系统。企业用户需通过统一登录门户(https://gfmh.meescc.cn/solidPortal/#/)进行操作。首次登录时需点击下拉框选择"浙江"及"填报端",输入企业账号密码。新注册企业点击"企业注册"完成信息登记,已注册但遗忘账号的用户可通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找回,密码可通过绑定手机号重置或尝试初始密码。

    二、企业信息核验流程

    登录后需优先完善企业档案。在"企业管理-企业维护"模块核验行政区划(需精确到街道)、行业类别、企业性质(如一般工业固废产生单位/处置单位等)。重点监管企业需上传环评批复文件,处置单位需补充经营许可证信息。运输管理板块需完善普通车辆及驾驶员信息,否则无法发起转移联单。2024年新增"污染防治设施编码"和"贮存场所二维码"功能,需同步更新。

    三、固废申报与转移流程

    产生企业需通过"电子台账-产生台账填报"模块登记固废种类、代码及产生量,系统自动计算库存变动。转移时进入"联单管理-固废联单":1. 选择接收单位(需提前在"处置/收集企业管理"绑定);2. 填写固废类别、数量及运输信息;3. 提交后由运输方短信确认起运;4. 处置单位登录系统确认接收(可选全部/部分接收或拒收)。一般工业固废跨省转移需先完成跨省备案审批。

    四、计划管理与年度更新

    企业需在"计划管理"模块提交年度管理计划。2024年支持导入上年度计划数据,可修改有害成分名称、物理形态等字段。转移计划中经营单位更名时,需通过"转移情况-更新经营单位名称"按钮同步信息。计划提交后需等待生态环境部门审核,未完成计划备案将影响联单发起。

    五、小微企业的特别规定

    针对产废量少的小微企业,平台提供简化流程:小微园区企业可由管理机构统一运行电子联单;转移至政府指定收运点的固废可豁免联单,由收运点在系统登记来源与数量。一般固废台账设有"变更库存"按钮,允许修改当年新增量(历史库存不可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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